任何事故,只要有人員傷亡,打120救人才是最重要的。
在沒有人員傷亡的情況下,輕微事故是優先叫保險公司,其他事故都先報警。
先來說說責任清晰的輕微事故,也就是平時我們說的這些小擦小碰。
雙方私了的情況,問保險公司維修價格
首先,私了的情況下,不少朋友不清楚究竟要賠多少錢,這個時候,我們打電話給的是保險公司,問問價格。
保險公司都有定損部門的,告訴人家車子傷了什麼地方,一般是直接會給一個相對公允的預估價的。
當然了,打電話問4S店也可以。現在主流的保險APP上面,甚至還有車損測算功能,直接傳個車子受傷的照片,就能給你預估一個大概的價格了,電話都不需要打。
保險快速理賠,不需要交警參與
如果不想私了,那就走保險的快速理賠,它是不需要交警參與的,也比較快。
羅慧妮在《經濟研究參考》期刊上面發表的論文,《廣西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 快速理賠機制研究》。
上面講:對于「無人傷、有保險、車能動」的輕微事故,可以拍照後撤離,並且去輕微交通事故快速處理中心進行處理。
處理中心都是有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的,一般能夠在1個工作日之內就完成賠付。
除了前面講到的這些情況,比如說:搞不清楚責任劃分,一律都先打電話給交警。
第一時間進行責任認定,取得證明
保險理賠都是需要搞清楚責任劃分的,所以第一時間請交警過來定責、處理事故現場才是最關鍵的了。
《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》第28條:被保險人在索賠的時候,應當提供保險公司要求的賠償證明和材料。
這個材料裡面就包含了一個很重要的東西,叫做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」,交警開的。
另外,有些特殊情況也是必須要報警的,參考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常式規定》第13條。
發生財產損失事故且駕駛人無牌無證、准駕車型不符、酒駕、毒駕、超載、超速等等情況,當事人也應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。
單方事故最好也先報警
如果是單方事故的話,比如說是:自己撞到牆了;地庫出來的時候,「咦」轉彎的時候碰到柱子了;撞到樹了。
這些也是建議最好先報個警,可以避免向保險公司理賠的時候遇到麻煩。
萬一保險公司說:「哎,你這個是騙保,你自己故意的。」怎麼樣,事故責任認定書就是個證據。
如果撞到一頭牛、一頭羊這種動物,或者撞到別人的狗,寵物,是吧?打電話喊交警過來還能起到調解作用。
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常式規定》第25條的說法: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,交通警察應當當場進行調解,並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記錄調解結果。
比如說:你撞到了一個狗狗,和寵物主人協商,他有可能會漫天要價,恨得要命的,他就最好你難受死。
「你把我的心愛的狗都撞死了,1000萬、50億!」是吧?
但是有交警在,他有可能幫我們調解一下,會說出一個比較公允的情況,能讓這件事情做下去。
我以前視訊裡面也講過的,開車撞到寵物,如果寵物沒有證或者不牽繩,那車主一般是無責或者是負次要責任的,而且,車主還能夠向寵物主人索要修車費。
所以我這裡也說一下:我自己也養寵物,如果上路的話,牽繩、帶證很有必要。
所以總而言之,有人傷先打120;輕微事故想要私了或者快速理賠,打保險公司。
除此之外的其他事故,特別是搞不清楚責任劃分的,一律打電話給交警,哪怕是撞到牛、羊、馬、狗、貓。
如果車子停在路邊,不知道是誰撞的,那打電話是找誰?先調監控?還是先找交警?
發生小事故,就像我們前面說的:快速處理是要拍照片的,對不對?具體要拍哪幾張照片?怎麼拍是能夠被認可的?處理的時候流程到底是怎麼做的?
去保險公司好像經常會碰到:「哎,你這種情況我們不賠的,那種情況也是不賠的。」等等,我們到底要不要買保險?保險買來到底是幹什麼用的?
想要知道這些很簡單,這些實操的流程、辦理的操作手續、第1步幹什麼、第2步幹什麼,以及怎麼買保險比較便宜,哪些保險買來根本沒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