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很多人的觀念中,父母過世之後,只要沒有另外擬好遺囑,父母的財產都將屬於他們的孩子,這些遺產中主要是房產和金錢,其中房子是最值錢的一樣東西,那父母過世後,繼續住在沒過戶的房子裡會怎麼樣?不知道的趕緊看看!
重新裝修
老人去世後,他生前住過的房子最好重新裝修,一共有兩點原因。第一點原因就是為了防止親人睹物思人,最後有傷身體;第二點原因是老人生前住的房子必定已經很多年了,裡面的裝修早已陳舊腐爛,無論是誰要住在裡面,最好都重新裝修一下。
看遺囑
房產證是過世老人的名字,想要過戶需要老人的遺囑。如果老人的遺囑上面明確寫出,這套房產要他的哪位子女繼承的話,那就只要拿著老人的去世證明、戶口本、遺囑以及老人和子女之間的關係證明直接到不動產部門進行過戶。
在大家的潛意識裡覺得父母送給子女一套房子是很正常的事情,不會產生什麼費用,實則不然,這是一種非常費錢的過戶方式。按照相關規定,贈與不動產要產生契稅、公證費、評估費等等附加費用。可別小看了這幾項費用,費用是根據房價的百分比收取的,加在一起要幾萬,甚至幾十萬,一輛車的錢就這樣白扔了,是不是很可惜?
父母將房產過戶給子女,生前和去世後辦理的之間區別很大,選對了能省不少錢,也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煩。通常有三種方式:在世贈與、在世買賣、遺囑繼承。由於我們對於過世有著特殊的理解,認為在人生前過早提及是詛咒,不吉利的事情,因此時常避諱,不會過早立遺囑。可凡事都會有個萬一,我們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到底哪一個會先到,到時候糾紛不可避免,傷害的也是一家人的感情。在這一點上,西方國家就相對開放多,二三十歲就立下遺囑也是很平常的事。